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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03 15:46:56
有工作的你别看不起“没工作”的我
--兼答自称“也是老乡报的”神仙遛遛
遛遛:你好!
你关于http://tangsjt.blog.china.com/200804/2328282.html
博文之大评看到。
我很好,谢谢你的祝。
本来在你的大评后面狗尾续貂几句,后觉中华网博评900字限令抗不过,只好在此另文和你讨论。
你说你“也是老乡报的”,我只知道自己是农民日报的一介“黑麻雀”,不知道“老乡报”是什么报,实属孤陋寡闻,让天生幽默、博学如你者见笑了。
不闻在农民日报社有遛遛一名者,所以我不能面对面、一对一地和你讨论问题;再说,我不喜欢一胡说就溜的主儿,因此希望你最好明着说话,暗箭我比较害怕。
什么叫我不厚道,像你这样就是厚道了?什么叫我“没工作”,我不是已经在报社工作这么久了吗?什么叫聘我兼职做一点工作,你是白纸黑字准许我兼职的人事处的高处长还是低处长?什么叫粘上了,你耍无赖还不准我“让警察叔叔抓你”就是识相?什么叫小家子气,我靠自己的双手和智慧挣钱吃饭,没有跟你伸手求爷爷告奶奶请你赐口残汤剩菜活命,虽然不比你这样大家风范,但一点不如你所言......对自己的话有胆量负责任的话,请你公开身份,我到皇城根下专门拜访。
我以为,这些“多少也知道一点”的话,可不要乱说;要说,一定多知道一点。否则乱说,小心舌头生疮、嘴上出泡,我可不负责啊。
你说我办事不厚道,请你注意,我其实对自己的言说很负责任;你好像比较厚道,但乱讲瞎话不留真名,大有暗箭伤人的味道,似乎仍驻留原始农猎时期,和当今建设和谐社会大势不相一致;正如你的得意,你在“老乡报”有一份称心如意的工作,但别太得意,我“没工作”,你也别过于幸灾乐祸--
在当下中国,官本位、权本位正在向人本位转型,转型阶段,社保温暖的目光还未照到我等身上,我辈人人自危,你要是不好好努力,将来也未必能好到哪里去,谁笑话谁啊!
我知道你有出海留洋的鸿鹄大志,但是你不争取,我只能无比敬佩你的乖顺;在新旧体制转型、社会监督机制形同虚设的背景下,我没有你那样深厚的后台和背景,“能有你的事儿吗”当然一点不用怀疑。贪官看不起穷光蛋,有钱有权有色看不起无权无钱还无色
2008-04-15 21:47:16
3月27日到4月15日--
唐士军和中国现代企业报的三次通信
3月27日:
中国现代企业报副总编冯雷暨编委会来函
士军你好。编委会又一次认真讨论了关于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事情。最后的结论是这样的:
一、根据新闻出版署有关各报子报不能在各地设置分支机构的规定,现代企业报目前和未来一段时间都不能擅自在外地设置记者站或工作站。所以现代企业报目前没有在外地聘用记者的需要。
二、根据新闻出版署最新文件强调,没有新闻出版署发放的记者证的人员,一律不得进行采访活动。如有特别需要,报社委派的通讯员必须由有记者证的人员带领下一同采访。因士军目前尚没有署发记者证件,所以士军不能单独进行新闻采访,报社也无法派士军完成新闻采访任务。
三、但考虑到士军的具体情况,企业报编委会还是决定破例向农民日报社人事部门申请,和其他急需聘用的外聘人员一样,与士军先签订一年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里有一点不同的是,按报社规定,作为经营发行人员,报社一般签订劳务合同,考虑到士军的年龄和能力,对士军有所照顾)。
四、目前企业报的首要任务是经营和发行。报社也需要这方面的人才。
五、根据以上情况,企业报编委会经认真研究,决定把士军先安置在经营岗位,作为经营发行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纳入报社经营发行人员队伍进行统一考核管理。
对经营发行人员考核管理的具体规定是:“经营创收人员:基础月工资1000元;绩效工资2000元;每人每年完成基础经营任务纯利润20万;按季度考核。未完成任务,扣发基础工资及绩效工资。未完成年度任务者,报社视具体情况对其提出诫勉直至解除合同。”
六、如士军认为可以办理,请于2008年3月底之前与报社签订合同。如果士军还坚持不签,企业报编委会只好与士军终止合作关系。
中国现代企业报编委会
2008-3-27
3月28日:
唐士军致中国现代企业报编委会的函
冯总暨企业报编委会:各位老总好!
3月27日,士军已就编委会关于“合同”结论和冯总电话交换了意见,现书面回复如下:
首先,就合同主体而言,企业报不是独立法人,因此不是法律主体,企业报的所有法律行为都需农
唐士军和中国现代企业报的三次通信
3月27日:
中国现代企业报副总编冯雷暨编委会来函
士军你好。编委会又一次认真讨论了关于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事情。最后的结论是这样的:
一、根据新闻出版署有关各报子报不能在各地设置分支机构的规定,现代企业报目前和未来一段时间都不能擅自在外地设置记者站或工作站。所以现代企业报目前没有在外地聘用记者的需要。
二、根据新闻出版署最新文件强调,没有新闻出版署发放的记者证的人员,一律不得进行采访活动。如有特别需要,报社委派的通讯员必须由有记者证的人员带领下一同采访。因士军目前尚没有署发记者证件,所以士军不能单独进行新闻采访,报社也无法派士军完成新闻采访任务。
三、但考虑到士军的具体情况,企业报编委会还是决定破例向农民日报社人事部门申请,和其他急需聘用的外聘人员一样,与士军先签订一年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里有一点不同的是,按报社规定,作为经营发行人员,报社一般签订劳务合同,考虑到士军的年龄和能力,对士军有所照顾)。
四、目前企业报的首要任务是经营和发行。报社也需要这方面的人才。
五、根据以上情况,企业报编委会经认真研究,决定把士军先安置在经营岗位,作为经营发行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纳入报社经营发行人员队伍进行统一考核管理。
对经营发行人员考核管理的具体规定是:“经营创收人员:基础月工资1000元;绩效工资2000元;每人每年完成基础经营任务纯利润20万;按季度考核。未完成任务,扣发基础工资及绩效工资。未完成年度任务者,报社视具体情况对其提出诫勉直至解除合同。”
六、如士军认为可以办理,请于2008年3月底之前与报社签订合同。如果士军还坚持不签,企业报编委会只好与士军终止合作关系。
中国现代企业报编委会
2008-3-27
3月28日:
唐士军致中国现代企业报编委会的函
冯总暨企业报编委会:各位老总好!
3月27日,士军已就编委会关于“合同”结论和冯总电话交换了意见,现书面回复如下:
首先,就合同主体而言,企业报不是独立法人,因此不是法律主体,企业报的所有法律行为都需农
2008-04-13 15:09:10
“黑麻雀”记者自身维权遭遇尴尬――
有关部门行政不作为 丁点大事儿久拖不决
尊敬的中华网编辑同仁:
您好!庆幸今日中国仍然有你们这样一个开明透明的媒体平台,使我这个“黑麻雀”记者同行在遭遇了一系列冷遇后,能够向你们吐吐心中的苦水:
作为一个记者,长期参与舆论监督,维护社会正义,感谢有中华网常常挺身而出;如今遇到“黑麻雀”记者自身维权,此间之累罄竹难书。一件本来不大的事情,让我惊动了国家农业部、人事部、劳动部和新闻出版署四个部署,但问题至今还不能尽快解决,真的令人欲哭无泪、哭笑不得!
我在想,有多少机构、部门的公职人员敷衍塞责当老好人不作为,该管的事情缩手缩脚懒得管、不愿管、不敢管或者管得乏力,最后将问题悉数“上交”到国务院请温总理出面?作为一名长期参与舆论监督的新闻记者,我深知哪怕是社会发展到今日,要做一个有良知的记者是多么之难,帮助弱势群体维权之难难于上青天,尤其是遇到记者本人的维权更是难上加难!
本人从事报纸新闻采编工作迄今已有13年之久,先后供职于《甘肃日报》《中国审计报》等多家媒体,2006年加盟农民日报社下属子报《中国现代企业报》(非独立法人)驻沪,但长期没有没有拿到新闻出版署统一核发的记者证,不能和“金凤凰”记者一样同工同酬,所以自叹为“黑麻雀”。在国家“全员合同、同工同酬”政策大背景下,在起跑线上长期人为将记者同行分为“凤凰”和“麻雀”,是今日中国新闻界最大的悲哀!
以前的不爽不再说,因为那时候不很规范嘛。但是到了2006年初,本人加盟农民日报社为其子报效力在沪从事新闻采编,我对自己的选择满怀期待。农民日报社(2006)31号红头文件(2006年3月14日印发实施)说,“社聘记者作为报社正式职工的一部分,实行聘任制合同管理办法”,中国现代企业报对外发布的选聘启事也说聘用一年以上成绩优秀者可为社聘记者,享受正式职工同等待遇。本人加盟第一年,发稿60余篇(本报为周二刊,分别于周二、五出报),获报社“2006年度优秀采编人员”证书。两年来,“本报记者 唐士军 上海(浙江、江苏兼及)报道”挂在报纸的各个版面,可是报社一直未和本人签订聘用合同(虽然我多次提议尽快签订合同),也没有为本人申办记者证,理由是报社会统一考虑办理,结果“考虑”了两年之久仍然没有结果。
有关部门行政不作为 丁点大事儿久拖不决
尊敬的中华网编辑同仁:
您好!庆幸今日中国仍然有你们这样一个开明透明的媒体平台,使我这个“黑麻雀”记者同行在遭遇了一系列冷遇后,能够向你们吐吐心中的苦水:
作为一个记者,长期参与舆论监督,维护社会正义,感谢有中华网常常挺身而出;如今遇到“黑麻雀”记者自身维权,此间之累罄竹难书。一件本来不大的事情,让我惊动了国家农业部、人事部、劳动部和新闻出版署四个部署,但问题至今还不能尽快解决,真的令人欲哭无泪、哭笑不得!
我在想,有多少机构、部门的公职人员敷衍塞责当老好人不作为,该管的事情缩手缩脚懒得管、不愿管、不敢管或者管得乏力,最后将问题悉数“上交”到国务院请温总理出面?作为一名长期参与舆论监督的新闻记者,我深知哪怕是社会发展到今日,要做一个有良知的记者是多么之难,帮助弱势群体维权之难难于上青天,尤其是遇到记者本人的维权更是难上加难!
本人从事报纸新闻采编工作迄今已有13年之久,先后供职于《甘肃日报》《中国审计报》等多家媒体,2006年加盟农民日报社下属子报《中国现代企业报》(非独立法人)驻沪,但长期没有没有拿到新闻出版署统一核发的记者证,不能和“金凤凰”记者一样同工同酬,所以自叹为“黑麻雀”。在国家“全员合同、同工同酬”政策大背景下,在起跑线上长期人为将记者同行分为“凤凰”和“麻雀”,是今日中国新闻界最大的悲哀!
以前的不爽不再说,因为那时候不很规范嘛。但是到了2006年初,本人加盟农民日报社为其子报效力在沪从事新闻采编,我对自己的选择满怀期待。农民日报社(2006)31号红头文件(2006年3月14日印发实施)说,“社聘记者作为报社正式职工的一部分,实行聘任制合同管理办法”,中国现代企业报对外发布的选聘启事也说聘用一年以上成绩优秀者可为社聘记者,享受正式职工同等待遇。本人加盟第一年,发稿60余篇(本报为周二刊,分别于周二、五出报),获报社“2006年度优秀采编人员”证书。两年来,“本报记者 唐士军 上海(浙江、江苏兼及)报道”挂在报纸的各个版面,可是报社一直未和本人签订聘用合同(虽然我多次提议尽快签订合同),也没有为本人申办记者证,理由是报社会统一考虑办理,结果“考虑”了两年之久仍然没有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