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上海市委俞正声书记公开信
2008-12-09 11:49:54.0
用人单位劳动违法欠薪近12个月劳动者面临断炊之虞
沪上劳动监察仲裁慢八拍踢皮球久拖不决诉讼马拉松
新闻记者于国际化上海劳动维权遇尴尬请您拨冗过问

尊敬的俞正声书记:
    您好!我是农民日报社下属《中国现代企业报》驻沪记者唐士军,(2008)徐民一初字第2524号的劳动争议案件原告唐士军。
    今年以来,因为用人单位劳动侵权,在沪劳动监察执法慢八拍、劳动仲裁违法踢皮球、一审法院“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导致不法用人单位至今未能受到法律追究,克扣本人薪金长达近12个月,新闻“软禁”近9个月至今不能得到沪上法院合法、及时、公正的处理,令人唏嘘!
    本人于2003年底,举家来沪工作和生活,拥有上海市人事局、公安局核发的CW9010“上海市居住证”,至今已有5个年头,算1/20个“上海人”;按照上海市人才引进有关政策,我和我的家人在沪工作、生活期间,享有上海市民平等待遇。  
    
因为用人单位违法克扣数月工资,以工资为生活来源的本人及全家,面临断炊之虞,于今年5月份开始,先后多次向住办地――徐汇区斜土街道行政办公室、社保科寻求暂时性困难救助,一路磕磕绊绊全是冷脸,甚至横眉冷对,至今心中依然留有很深的被歧视、被无视的阴影!
    其中,斜土街道办社保科一位姓徐的科长,接到我的投诉,先是要我提供暂时性困难补助申请,仿佛抓住救命稻草,我赶紧出具申请并遵嘱由居住地日晖六村二居委陈书记转递,结果“石牛沉海”。后来再次致电追问,徐称领导指示先调查清楚再说。再后来,他要我让报社给他们一个证明函,我说双方正在诉讼,我如何让单位出函证明“工资未发”?他说,或者法院出函也行。结果,长达数月,用人单位和立案法院都不愿出函证明本人“工资未发,生活困难”,一点暂时性生活补助没有申请到,还把我气得够呛;家中上中学的两个孩子,一句“我们连汶川地震灾区都不如,人家还有肉吃,我们家半年多没有肉吃”,真让我后悔背井离乡来到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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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年间,本人利用自己的工作平台,为上海地区现代企业新闻报道尽心尽力,采写发表了一系列报道,为上海的经济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我和我的家人,没有伸手跟上海政府部门要饭吃,我们是通过自己的辛劳和双手挣钱养命,一点不比各位上海人低下。只是因为,我与单位发生了劳动争议,单位违法长期克扣本人薪金,诉诸司法“马拉松”久拖不决,导致我全家短时间出现生活困难,非常期待居住地政府给予一点人道主义“困难救助”而已啊,徐汇区政府下属斜土街道办有关人员的脸色怎么就这么难看?
中国党和政府、上海党和政府民生为本的终极追求,在斜土街道办社保徐科长及其上司的心中,显然是改正归斜了!
    好在有几个穷朋友帮忙,要不,本人及全家早就饿殍横尸沪上也未可知啊。
    
到了8月中旬,因为用人单位长期不予支付已经拖欠之工资,本人依法申请先予执行,一审法院要我所在的徐汇区日晖六村二居委出具“困难证明”。找到居委会陈书记,陈书记说自己作不了主,遂电话请示前述徐科长。两人交流半天,陈书记说,徐科长在电话里表示,居委会出了证明就要负责任,你不是上海常住户,也没有上海市户口,所以居委会没有办法给你出具这个证明。
    我说老天爷呀,我举家来沪工作生活,在贵居委会属地居住数年,不说别的,就是乱收的卫生费也没有少缴啊,况且我还是上海引进的不算人才也不算蠢材呢!请陈书记到我家里查看一下米缸油瓶里面内容的多寡,就开恩出个证明吧。看实在推拖不掉,最后陈书记电话请示徐科长后,居委会勉强同意出具了一个被法院笑掉大牙、不予采信的“唐士军自称因为单位长期拖欠工资,导致其全家生活困难”的不负责任的“困难证明”,结果导致此番先予执行申请因证据不足“泡汤”,用人单位侵权未被终止、本人被劳动侵权继续加深。呜呼!

    这荒唐、滑稽的事儿,就发生我准备把后半生寄托于此的国际化大都市上海啊,悲夫哉!
    其实,本人与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不过是一件单位用人29个月违法不签劳动合同,后强签违法劳务合同被拒,用人单位恶意停发工资、终止劳动合同履行――对此完全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情十分简单的劳动纠纷案件,就是劳动监察一出马,也能很快解决问题,可是上海劳动监察大队有关人员从今年3月份受理到4月末,长达一个月期间缩手缩脚无所作为,最后不得已才委托北京方面协查,结果至今未能向本人书面反馈监察结果;
    劳动监察没有结果,按照新的劳动仲裁调解法,本人于58向徐汇区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本可“一裁终局”,孰料仲裁委又以“被申请人为事业单位”为由违法做出“徐仲裁(2008)决字第399号”“不予受理”决定,将皮球踢到了法院;
    514,案子进入诉讼,法院“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仍未补位完成“一裁终局”,而是慢条斯理将此案作为一般民事案件处理,并且法律文书采取委托送达,导致传票长时间不能送达,原定813开庭随即“泡汤”。
    此案涉及劳动维权,涉及一家人的口粮断顿的问题,本人急得火烧眉毛,上述司法机构、政府部门、居委会有关人员的脸色冷若秋霜,玩忽职守、敷衍塞责,混到下班回家一分钟也不耽搁。建设和谐社会,如此作风,如何了得!
    熬啊熬啊熬,真可谓望眼欲穿, 9月19日此案终于一审开庭。开完庭,熬啊熬,竟然整整又熬了1个月另4天,即于1023一审终于宣判!
    可谁能想到,一份代表国家意志的判决书又是错误百出!具体请见
http://blog.people.com.cn/blog/c43/s1278,w1227402778538311http://tangsjt.blog.china.com/200811/4039692.html ,一件简易劳动争议案件,事实清楚、法规明摆着,法院劳动合议庭出此明显常识性错误,是何道理?难道这一劳动争议案件,案情比杨佳袭警案还复杂吗????
    115,本人依法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法院已正式受理;但上诉状在一审徐汇法院搁置近一月,终于在124本人获悉案卷送达并在市一中院立案,由民一庭朱鸿法官承办,我也已与朱法官进行了简单沟通。
    记得7月份,本案被告用人单位为了拖延时间、继续加深劳动侵权,滥用诉权进行管辖异议不服上诉,一中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接到本人投诉,急当事人之所急、想当事人之所想,从收到卷宗到做出驳回上诉终审裁定,仅用了短短4天。
    此可谓神速!可谓执法如山!
http://blog.ifeng.com/article/1675768.html我纳闷,都是司法,都是大都市,工作绩效之差别咋就这么大呢?
    那么,此案现在进入二审,案件依然涉及本人及全家在沪长期工作、生活之大计,我仍然焦虑万分,希望法院能够合法、及时、公正审理,尽快宣判,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因本人就上述遭遇先后投诉未被重视,特此致公开信,恳请俞书记拨冗就本人反映的上述问题,责成有关方面调查落实,有关方面认真反省、严加整改,司法为民、执政为民、共建和谐,团结所有力量,以最佳的工作状态和精神风貌共迎2010上海世博会。顺颂
    俞书记大安。
                                                 唐士军
                                                                                                                                                        2008.12.8

文章评论
[以下网友留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中华网的观点或立场]
2009-02-05 23:00:34.0
他们是人吗?是人就不会有杨佳
aa
2008-12-15 23:08: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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